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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的通知

2020-03-25  马鞍山文明网

  各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委,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市各项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范围和条件

  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一届。参照中央、省文明委做法,文明社区归入文明单位评选序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申报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凡符合文明单位标准(附件1和附件3),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市各级单位(不包括学校、乡镇和村),均可申报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

  1.2017年以来,在全市各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连续获得并保持两届县区级(包括市直四优机关及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授予的文明单位)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积极申报市(县、区)发布的文明创建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

  2.获得县(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称号,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第十七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其中,第十七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称号保留至20191231日。

  4.第六届马鞍山市文明社区。其中,第六届马鞍山市文明社区称号保留至20191231日。

  5.近三年在全国、全省、全市或本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

  6.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全市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7.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热心公益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二)负面清单

  201811日以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2名(含)以上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被查处;

  2.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3.员工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7.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8.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

  9.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或案件;

  10.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创建工作严重滑坡。

  二、名额分配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为400个左右(其中不含已推报的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含山县38个(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和县38个(社区居委会至少3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当涂县4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花山区3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雨山区3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博望区1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2个,民营单位至少3个),马鞍山经开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慈湖高新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郑蒲港新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马钢公司20个,十七冶公司10个,市直机关30个,公安系统40个,交运系统10个,住建系统10个,金融系统20个,卫生系统20个。

  三、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20204月底前)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向市文明委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5),《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附件6)按党政隶属关系或属地关系,报送所在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委,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初审。民营单位按营业执照中住所地,报送所在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初审。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推荐单位申报。

  2.初审推荐(20205月底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向市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并集中报送各单位的申报材料。

  3.初核考察(202010月底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完成精神文明创建任务情况跟踪考核。不能完成文明创建任务的,由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出意见,取消申报资格。

  4.实地考评(202011月底前)。市文明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市文明办综合征求意见和实地考评结果,提交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核。

  5.审定公示(202012月中旬)。市文明委审定名单后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6.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以市文明委名义命名表彰,颁发奖牌。

  7.动态管理。市文明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抽查,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由市文明办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文明办复核。对于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之一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经市文明办查明情况属实的,由市文明办报市文明委批准后撤销其荣誉称号。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撤销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推荐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书面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以文明单位评选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实效,进一步推深做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日常管理,对创建工作停滞,有能力参加志愿服务而不参加,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参照负面清单,予以动态考核。

  3.严实作风,务求实效。各推荐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践行群众路线,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使推荐过程称为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共建共享的过程,让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认真准备,把握节点。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3项:提交市文明委的书面申请报告、《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和《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各11份,其中,《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表内创建工作情况简介要言简意赅,800字以内。表格可从马鞍山文明网(http://mas.wenming.cn信息公开一栏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以书面A4纸形式报送市文明办创建协调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时间截至2020430日;各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报告时间截至20205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文明办创建协调科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睿文、鲍健,83553898355384;邮箱:wmbwmdw@163.com

   

  附件:1.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标准

  2.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测评细则

  3.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标准

  4.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测评细则

  5.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6.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

  7.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323

   

  

  附件1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目标、有举措、有活动,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干部职工普遍知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2.理想信念坚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讲解国际国内形势,及时回应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

  3.思想道德优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之中。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家风。广泛发掘、选树各类身边典型,推动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常态化。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4.文明风尚良好。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文明用餐、节约用餐。积极倡导文明旅游理念,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营造文明、和谐旅游环境。重视网络文明建设,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礼仪素养。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无冷、硬、拖、卡现象。

  5.业务实绩显著。党政机关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决策民主、关注民生,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教学单位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成绩优异。科研单位大兴研究之风,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成果丰硕。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医德高尚,医患关系和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依法诚信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社会信誉良好。风景旅游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6.文化生活丰富。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化素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楼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7.内部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重视环境保护,无污染物乱丢乱堆乱排等现象。重视信访工作,压实压紧信访工作责任。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等。

  8.环境整洁优美。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单位内部秩序井然,无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科学,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  

   

  附件2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

  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组织领导有力

  15分)

  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

  材料审核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

  材料审核

  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清正廉洁。(6)

  征求意见

  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2)

  材料审核

  积极参加所在地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创建,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等文明实践活动。(3)

  征求意见

  理想信念坚定

  15分)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5)

  材料审核

  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5)

  材料审核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5)

  材料审核

  思想道德优良

  10分)

  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科学。(4)

  实地考察

  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2)

  材料审核

  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4)

  材料审核

  文明风尚良好

  22分)

  倡导移风易俗,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4)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组建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50%,其中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人数的80%以上。单位党员均为注册志愿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志愿者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6)

  材料审核

  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积极报送文明创建新闻稿件。(5)

  材料审核

  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无冷、硬、拖、卡现象。(4)

  实地考察

  业务实绩显著

  10分)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群众满意度高。

  征求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实地考察

  教学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风、教风、学风良好。

  实地考察

  科研单位:创新能力突出,成果丰硕。

  材料审核

  医疗卫生单位:文明行医,医德高尚,医患关系和谱。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服务性单位:优质规范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实地考察

  两新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征求意见

  风景旅游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

  实地考察

  文化生活丰富

  10分)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2)

  材料审核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2)

  材料审核

  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3)

  实地考察

  加强楼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3)

  实地考察

  内部管理规范

  10分)

  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2)

  材料审核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3)

  征求意见

  重视环境保护,无污染物乱堆乱丢乱排等现象。(3)

  实地考察

  重视信访工作,压实压紧信访工作责任。(2)

  征求意见

  环境整洁优美

  8分)

  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4)

  实地考察

  单位内部秩序井然,无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2)

  实地考察

  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2)

  实地考察

   

  附件3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标准

   

  一、道德风尚良好。

  1.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或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

  2.建有道德讲堂,常态化开展各类道德模范宣传教育和典型选树活动。

  3.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到八个有标准,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4.组织开展邻里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

  5.大力宣传《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居民文明素养。

  二、文化教育丰富。

  1.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基础设施齐全。

  2.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家庭教育、科技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

  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

  4.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三、生活环境舒适。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基础设施完善。

  2.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卫生制度健全,单位、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有力。

  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4.社区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管理服务优质。

  1.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防群治体系完善,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内容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达标。

  3.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

  4.建立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

  五、创建工作扎实。

  1.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

  2.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家喻户晓,参与积极。

  3.结合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开展文明楼栋(单元)、文明家庭评比活动。

  4.建立社区文明和谐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效的社区文明和谐共建机制。

  5.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宠等主题活动。  

  

  附件4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道德风尚良好(27分)

  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宣传教育。(2分)

  材料审核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2分)。

  材料审核

  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公益广告。(2分)另展示本市原创公益广告。(1分)

  实地考察

  建有道德讲堂。(2)

  实地考察

  常态化开展各类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2)

  材料审核

  常态化开展各类典型选树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2)

  材料审核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到八个有标准。 (4)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每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2)

  材料审核

  辖区居民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以上,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

  材料审核

  社区工作人员中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社区工作人员总人数的50%,工作人员中党员均为注册志愿者,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志愿者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2)

  材料审核

  组织开展邻里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2)

  材料审核

  大力宣传《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居民文明素养。(2)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文化教育丰富(16分)

  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基础设施齐全。(3)

  实地考察

  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家庭教育、科技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每年举办有影响的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5)

  材料审核

  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

  材料审核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每季度开展课余活动不少于2次。(4)

  材料审核

  生活环境舒适(17分)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贴乱涂牛皮癣等现象。(4)

  实地考察

  基础设施完善,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环卫、照明等设施装置整洁完好。(4)

  实地考察

  爱国卫生制度健全,单位、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有力。(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社区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3)

  实地考察

  管理服务优质(18分)

  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3)

  材料审核

  有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2)

  实地考察

  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3)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内容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达标,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居民,社区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4)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建立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3)

  材料审核

  创建工作扎实(22分)

  文明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3)

  材料审核

  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普遍开展,社区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达95%以上。 (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组织开展文明楼栋(单元)评比活动,文明楼栋(单元)占比达到30%以上。(6)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4)

  材料审核

  建立社区文明和谐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建机制。驻区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参创率达60%以上。(3)

  材料审核

  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宠等主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有活动品牌,有实际成效。(3分)

  材料审核

   

   

  

  附件5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全称

  (盖  章)

   

  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创建工作情况简介(包括获得的荣誉、主要工作业绩和特色工作,需注明时间)

   

   

   

   

   

  创建工作情况简介(包括获得的荣誉、主要工作业绩和特色工作,需注明时间)

   

  推荐单位

     

   

   

                 

   

   

   

                                    (盖 章)

                                2020     

  市文明委

     

   

   

   

                                    (盖 章)

                                2020     

   

                             

  

  

  

附件6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

   

  序号

  单位

  分管负责人

  业务科室联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及手机号码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及手机号码

  QQ

   

   

   

   

   

   

   

   

   

   

   

   

   

  

  

  附件7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地区、部门

  分配名额(个)

  推荐单位

  含山县

  38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6, 民营单位至少5个)

  含山县文明委

   

  38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3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和县文明委

  当涂县

  4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当涂县文明委

  花山区

  3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花山区文明委

  雨山区

  3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雨山区文明委

  博望区

  1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2个,民营单位至少3个)

  博望区文明委

  马鞍山经开区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

  慈湖高新区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慈湖高新区党工委

  郑蒲港新区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郑蒲港新区党工委

  马钢公司

  20

  马钢公司党委

  十七冶公司

  10

  十七冶公司党委

  市直机关

  30

  市直机关文明委

  公安系统

  40

  市公安局

  交运系统

  10

  市交运局

  住建系统

  10

  市住建局

  金融系统

  20

  市银保监分局

  卫生系统

  20

  市卫健委

   

  400

   

   

   

   

   

   

   

   

   

   

   

   

   

责任编辑: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