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马鞍山文明网
各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委,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全市各项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范围和条件
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三年一届。参照中央、省文明委做法,文明社区归入文明单位评选序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申报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凡符合文明单位标准(附件1和附件3),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全市各级单位(不包括学校、乡镇和村),均可申报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
1.2017年以来,在全市各个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连续获得并保持两届县区级(包括市直“四优机关”及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授予的文明单位)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积极申报市(县、区)发布的文明创建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
2.获得县(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称号,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第十七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其中,第十七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称号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4.第六届马鞍山市文明社区。其中,第六届马鞍山市文明社区称号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
5.近三年在全国、全省、全市或本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
6.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全市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7.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热心公益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二)负面清单
2018年1月1日以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2名(含)以上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被查处;
2.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入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3.员工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责任;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7.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8.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
9.发生严重道德失范、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或案件;
10.发生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创建工作严重滑坡。
二、名额分配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为400个左右(其中不含已推报的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含山县38个(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和县38个(社区居委会至少3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当涂县4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花山区3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雨山区3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博望区16个(社区居委会至少2个,民营单位至少3个),马鞍山经开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慈湖高新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郑蒲港新区10个(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马钢公司20个,十七冶公司10个,市直机关30个,公安系统40个,交运系统10个,住建系统10个,金融系统20个,卫生系统20个。
三、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2020年4月底前)。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向市文明委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5),《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附件6)按党政隶属关系或属地关系,报送所在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市直机关文明委,马钢、十七冶公司文明委或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初审。民营单位按营业执照中住所地,报送所在县区文明委,各开发园区党工委初审。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向两个推荐单位申报。
2.初审推荐(2020年5月底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向市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并集中报送各单位的申报材料。
3.初核考察(2020年10月底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完成精神文明创建任务情况跟踪考核。不能完成文明创建任务的,由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出意见,取消申报资格。
4.实地考评(2020年11月底前)。市文明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市文明办综合征求意见和实地考评结果,提交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核。
5.审定公示(2020年12月中旬)。市文明委审定名单后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6.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以市文明委名义命名表彰,颁发奖牌。
7.动态管理。市文明办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抽查,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由市文明办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就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文明办复核。对于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之一或整改不力的单位,经市文明办查明情况属实的,由市文明办报市文明委批准后撤销其荣誉称号。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撤销其荣誉称号并通报。推荐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管,及时书面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以文明单位评选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实效,进一步推深做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日常管理,对创建工作停滞,有能力参加志愿服务而不参加,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参照负面清单,予以动态考核。
3.严实作风,务求实效。各推荐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践行群众路线,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使推荐过程称为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共建共享的过程,让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认真准备,把握节点。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3项:提交市文明委的书面申请报告、《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和《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各1式1份,其中,《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表内创建工作情况简介要言简意赅,800字以内。表格可从马鞍山文明网(http://mas.wenming.cn)“信息公开”一栏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以书面A4纸形式报送市文明办创建协调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各推荐单位提交推荐报告时间截至2020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文明办创建协调科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睿文、鲍健,8355389、8355384;邮箱:wmbwmdw@163.com。
附件:1.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标准
2.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测评细则
3.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标准
4.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测评细则
5.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6.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工作联系信息表
7.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把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目标、有举措、有活动,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干部职工普遍知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2.理想信念坚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讲解国际国内形势,及时回应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
3.思想道德优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之中。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家风。广泛发掘、选树各类身边典型,推动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常态化。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4.文明风尚良好。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文明用餐、节约用餐。积极倡导文明旅游理念,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规范,营造文明、和谐旅游环境。重视网络文明建设,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礼仪素养。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无“冷、硬、拖、卡”现象。
5.业务实绩显著。党政机关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决策民主、关注民生,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教学单位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成绩优异。科研单位大兴研究之风,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成果丰硕。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文明行医,医德高尚,医患关系和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依法诚信经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社会信誉良好。风景旅游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创造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
6.文化生活丰富。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化素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楼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7.内部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重视环境保护,无污染物乱丢乱堆乱排等现象。重视信访工作,压实压紧信访工作责任。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等。
8.环境整洁优美。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单位内部秩序井然,无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科学,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
附件2: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非社区)
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方法 |
组织领导有力 (15分) |
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分) |
材料审核 |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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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清正廉洁。(6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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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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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所在地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城区创建,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扶贫帮困等文明实践活动。(3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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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坚定 (15分) |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5分) |
材料审核 |
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5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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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5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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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优良 (10分) |
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科学。(4分) |
实地考察 |
加强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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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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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风尚良好 (22分) |
倡导移风易俗,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4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组建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50%,其中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人数的80%以上。单位党员均为注册志愿者,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志愿者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6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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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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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积极报送文明创建新闻稿件。(5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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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无“冷、硬、拖、卡”现象。(4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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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实绩显著 (10分) |
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群众满意度高。 |
征求意见 |
生产经营单位:文明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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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校风、教风、学风良好。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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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创新能力突出,成果丰硕。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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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单位:文明行医,医德高尚,医患关系和谱。 |
实地考察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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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单位:优质规范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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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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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旅游区管理单位:服务优质,管理科学。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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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活丰富 (10分) |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2分) |
材料审核 |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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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体设施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3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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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楼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3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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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规范 (10分) |
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2分) |
材料审核 |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3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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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环境保护,无污染物乱堆乱丢乱排等现象。(3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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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信访工作,压实压紧信访工作责任。(2分) |
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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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洁优美 (8分) |
单位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4分) |
实地考察 |
单位内部秩序井然,无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2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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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2分) |
实地考察 |
附件3: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标准
一、道德风尚良好。
1.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或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
2.建有道德讲堂,常态化开展各类道德模范宣传教育和典型选树活动。
3.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到“八个有”标准,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4.组织开展邻里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
5.大力宣传《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居民文明素养。
二、文化教育丰富。
1.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基础设施齐全。
2.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家庭教育、科技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
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
4.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三、生活环境舒适。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基础设施完善。
2.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卫生制度健全,单位、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有力。
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4.社区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管理服务优质。
1.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防群治体系完善,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内容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达标。
3.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
4.建立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
五、创建工作扎实。
1.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
2.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家喻户晓,参与积极。
3.结合文明社区创建,组织开展文明楼栋(单元)、文明家庭评比活动。
4.建立社区文明和谐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效的社区文明和谐共建机制。
5.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宠等主题活动。
附件4: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社区)测评细则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方法 |
道德风尚良好(27分) |
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宣传教育。(2分) |
材料审核 |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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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公益广告。(2分)另展示本市原创公益广告。(1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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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道德讲堂。(2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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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各类道德模范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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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各类典型选树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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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达到“八个有”标准。 (4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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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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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居民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3%以上,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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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中注册志愿者人数不低于社区工作人员总人数的50%,工作人员中党员均为注册志愿者,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志愿者每年从事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50小时。(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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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邻里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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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居民文明素养。(2分)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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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丰富(16分) |
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基础设施齐全。(3分) |
实地考察 |
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家庭教育、科技普及、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每年举办有影响的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5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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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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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每季度开展课余活动不少于2次。(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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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环境舒适(17分) |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乱贴乱涂“牛皮癣”等现象。(4分) |
实地考察 |
基础设施完善,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环卫、照明等设施装置整洁完好。(4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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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制度健全,单位、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四害”防治措施有力。(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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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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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3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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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优质(18分) |
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力,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3分) |
材料审核 |
有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2分)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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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3分) |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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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网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内容丰富,物业管理服务全面达标,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居民,社区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4分) |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
广泛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
建立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保健事业。(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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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扎实(22分) |
文明创建工作领导有力,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3分) |
材料审核 |
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普遍开展,社区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达95%以上。 (3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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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文明楼栋(单元)评比活动,文明楼栋(单元)占比达到30%以上。(6分)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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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比活动。(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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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文明和谐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建机制。驻区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参创率达60%以上。(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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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宠等主题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有活动品牌,有实际成效。(3分) |
材料审核 |
附件5: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全称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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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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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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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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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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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情况简介(包括获得的荣誉、主要工作业绩和特色工作,需注明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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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情况简介(包括获得的荣誉、主要工作业绩和特色工作,需注明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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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 章)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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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 意 见 |
(盖 章) 2020年 月 日 |
附件7:
第十八届马鞍山市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地区、部门 |
分配名额(个) |
推荐单位 |
含山县 |
38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 民营单位至少5个) |
含山县文明委 |
和 县 |
38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3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
和县文明委 |
当涂县 |
4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6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
当涂县文明委 |
花山区 |
3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
花山区文明委 |
雨山区 |
3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0个,民营单位至少5个) |
雨山区文明委 |
博望区 |
16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2个,民营单位至少3个) |
博望区文明委 |
马鞍山经开区 |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
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 |
慈湖高新区 |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
慈湖高新区党工委 |
郑蒲港新区 |
10 (其中社区居委会至少1个,民营单位至少2个) |
郑蒲港新区党工委 |
马钢公司 |
20 |
马钢公司党委 |
十七冶公司 |
10 |
十七冶公司党委 |
市直机关 |
30 |
市直机关文明委 |
公安系统 |
40 |
市公安局 |
交运系统 |
10 |
市交运局 |
住建系统 |
10 |
市住建局 |
金融系统 |
20 |
市银保监分局 |
卫生系统 |
20 |
市卫健委 |
合 计 |
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