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马鞍山市捧得了“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此后,我市又两次在全国城市文明城市复评中胜出。
在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后,市委市政府曾明确提出,马鞍山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绝不是将拿到这块牌子作为终极目标,而是把创建过程作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过程,最终造福人民。借助文明创建的东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是我们创建的最终目标。
实现文明创建最终目标,既要有短期“质”的提升,又要有长期“量”的积累。就交通秩序、市场环境、市容市貌而言,这些方面短期突击可以立竿见影出成效,但市民文明素质、城市人文精神的培育,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需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我们要把创建“攻坚战”变成“持久战”,由“突击式”转为“常态化”。
推进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我们要不断创新,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理顺各种关系,形成城市管理的有效办法。 同时,要积极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创建活动,通过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塑造热爱生活、崇尚文明、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风尚。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各项创建工作之中,切实做到经常抓、长期抓,使文明城市创建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真正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