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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规范公共场所禁烟标识

2020-01-10  

  1月9日,马鞍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走进该市部分幼儿园、宾馆、饭店等禁烟重点单位,宣传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对照条例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检查是否设置禁烟标识等。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珍珠园幼儿园。经检查发现,这里的禁烟宣传做的比较到位,禁烟标识也能按照要求摆放和张贴,也没有发现吸烟者。但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门口的禁烟标识不够醒目,幼儿园园方表示改进,将重新制作和放大禁烟标识。

  雨山湖饭店是该市人流量比较大的室内场所之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饭店自助餐厅每张就餐桌上都摆放有禁烟标识。前厅大堂有制作精美的禁烟水牌,但摆放位置不醒目。室外虽设有吸烟区,但没有明显的引导标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雨山湖饭店管理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逐项加以改正。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幼儿园管理人员、老师和员工以及对宾馆从业人员等宣介了《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设立禁烟劝导员,并戴上红袖章。对于在室内抽烟的,要及时进行劝阻”,执法人员说,如果不听劝阻的(吸烟者),可联系执法人员,由执法人员来进行执法。(马鞍山日报 杨正文)

责任编辑: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