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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制定出台方案 让“母亲河”保持美丽“容颜”

2017-06-05  马鞍山文明网

  马鞍山采石河发源于苏皖交界的徐山与当涂百峰,汇聚于和尚桥,全长18.13公里,途经市开发区、雨山区,一路向西投入长江的怀抱,这条兼具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市水体景观等功能的“母亲河”,养育了102.1平方公里流域内近17万人。

  为了让“母亲河”亮出并保持美丽“容颜”,日前,马鞍山市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采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建管并重,实施采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五大工程,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理机制,逐步还采石河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环境。

  “五大工程”促进水质达标和环境改善

  上游水质Ⅲ类、中下游水质Ⅳ类、部分下游支流水质为劣Ⅴ类……这是去年年底环保部门对采石河水质的监测结果。这又意味着什么呢?“Ⅳ类水质一般只适用于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劣Ⅴ类水质,则水质已严重恶化,基本丧失水的使用功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采石河自东向西流经薛津镇、向山镇、佳山乡、银塘镇,流域境内有矿区、农业区、工业园区,也有居民区。通过对流域内的工业、生活等污染源进行监测和整理统计计算发现,随着城乡建设的加快,城市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城镇污水管网混乱等对采石河污染影响较大,而污水处理厂尾水标准不高也成为采石河受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想彻底解决水污染的问题,就要从根本上找原因,对症下药。”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方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分步实施、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水岸同步,标本兼治”,突击治脏、全面治污,确定实施综合治理五大工程。

  实施采石河支流水系整治工程,对采石河流域的永丰河、黄家塘、梅山河、朝阳沟、黄山渠、姜家沟等6条支流水系综合治理,确保2017年完成整治任务的60%,2018年全面完成,使永丰河、黄家塘、梅山河水体达IV类水体标准,朝阳沟、黄山渠、姜家沟达V类水体标准。同时,对姜家沟、阳湖塘实施河湖生态空间保障建设,开展河道疏挖清淤、岸线整治生态护坡,植被景观生态恢复与水质净化等治理措施,发挥调蓄与水质净化作用。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和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市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提标,将其出水水质标准提升至准Ⅳ类标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对老旧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到2017年底,流域内建成区管网覆盖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工程,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依法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大力推进园区和高耗水工业企业循环化改造,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加工点的专项整治,确保所有排污单位、企业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到2017年9月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强化可养区养殖管理;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推广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氮磷流失,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到2017年底,实现生活垃圾清理达100%;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到2018年,实现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或居民点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条件暂不具备的村庄或居民点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河长制”引领流域综合整治步入长效

  “要想维护采石河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必须要提供制度保障。”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张继勇表示,在采石河流域推进“河长制”,是马鞍山市全面实践“河长制”的第一步。

  目前,马鞍山市已建立市级河长制。采石河市级河长则由副市长王晓焱担任,市经信委协助开展,市经开区、雨山区、市住建委、市水利局等部门协同合作。根据《方案》,在市级河长制建立的基础上,按照先行一步的要求,采石河流域的市开发区、雨山区及其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确保在今年6月15日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覆盖采石河主河道及其支流塘坝。雨山区和市开发区要分段设立采石河、永丰河、黄家塘、梅山河、朝阳沟、黄山渠、姜家沟、乙字河等水系的区级河长。

  各级河长对辖区内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制定“一河一策”,落实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协调调度,推动河道及水源地环境管理从“行政单元”向“全流域单元”转变,加强横向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互促共赢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除此之外,《方案》指出,马鞍山市还将加大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各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捕捞、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现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到2017年底,通过全面开展整治,采石河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张继勇表示,到2020年,采石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将总体改善,水生态状况良好,基本消除流域内黑臭水体;到2030年,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采石河管理保护目标。(皖江在线 邓婷婷)

责任编辑:何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