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矛盾化解新机制,努力建设和谐社区

2015年12月7日,和县法院与历阳镇华阳社区共同成立小巷调解室。调解室设在社区居户共产党员程伯梅家,也是华阳社区的“党员说事点”,是法院和社区党建工作的共建工作室。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最基层。它既是法院多元改革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更是双方党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的创新举措。

调顺社区群众心,化解百姓间矛盾

华阳社区充分发挥区域化党建对社区治理、社会服务的引领作用。法官进社区、矛盾社区解已成为常态化,通过小巷调解室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方便、优质的司法服务于民,也破解了“一代官司,十代仇”的难点问题。法官坐堂接诊、社区干部、网格长、红袖标志愿者等紧密配合,“巧打组合拳”,及时解心结,化积怨,每年平均调解结案各类矛盾纠纷15起,累计调解纠纷63起。在社区营造了遇事讲法,办事依法,解难用法的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有效地维护邻里和谐,促进了社会稳定。

2015年12月10日,董某将位于和县历阳镇昭明路的一处房产对外出售,市民张某得知出售的信息后,及时与董某取得联系并现场看房。经协商,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并约定张某先交5万元订金,余款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再付清,但协议未对土地使用权性质进行约定。事后,张某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划拨,而非出让,遂要求与董某解除协议返还订金,但遭到了董某的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前往和县法院与该县华阳社区共建的“小巷调解室”寻求帮助。因为当班特邀调解员对房产买卖、订金、违约责任等法律关系不甚了解,也不敢轻易处理。随后,他与和县法院“小巷调解室”专职调解法官施祖民取得了联系。12月28日下午,“小巷调解室”专职调解法官施祖民得知情况后,遂邀请张某和董某到社区“小巷调解室”里进行诉前调解。当天下午,施祖民法官详细了解了张某与董某之间的纠纷和各自主张后,他向双方阐释了房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剖析了法律关系,评估了诉讼风险,并提出了合理建议供双方参考,双方最终同意解除协议,返还订金5万元,但张某补偿董某损失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现如今“小巷调解室”已成为和县法院化解纠纷重要平台,对源头性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基层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

情、理、法三结合,巧打组合拳

华阳社区创办的“小巷调解室”及时化解居民的矛盾纠纷,确保了社区的稳定和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得到了上级组织的高度重视。几年来,省市县三级妇联的主要负责人都前往元真小区的“小巷调解室”进行视察。2016年省人大组织了几十名人大代表,前往元真小区的“小巷调解室”进行视察。2017年元月九日,中央电视台记着前往元真小区的“小巷调解室”对现场调解的当事人和调解员分别进行了采访。

华阳社区在探索法治化的治理道路上,坚持以党建引领,不断创建新方法,情、理、法三结合,多举并措巧打组合拳化解百姓生活矛盾,解决“一代官司,十代仇”的难点问题。

家庭是社区的基本细胞,化解家庭矛盾也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辖区内何家三个姐妹的老母亲近90岁高龄,但老太太每月享有近3000元的退休工资,引起了三个女儿抢着照看老人,为此,她们撕破脸皮,发生激烈的争吵。大姐的态度是服从老母亲的意见,二姐认为自己家庭收入少,经济困难,以照看老母亲来帮助自家经济困难,三妹的意见是平均分配,每家照看四个月,老太太不表态,出现了三方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庭临时碰头,分配调解任务,法院讲法,社区干部讲理,红袖标和网格长讲情,分别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约之以法,架起了与居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最终为矛盾者之间找到了一条和平相处的路子,成功地化解了这起矛盾。

普法教育走进千家万户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居民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辖区法制环境良好发展。华阳社区多次组织普法教育活动。

9月2日,华阳社区在“小巷调解室”开展走进《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华阳社区邀请历阳司法所栗红艳律师以社会热点话题来进行《民法典》相关法条普及。为加深居民们对法律法规的意识,栗律师结合当今社会热点话题,其中包括:高空抛物、见义勇为、霸座行为、养老继承等话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给居民们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并鼓励大家现场积极交流,告诉居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要冷静,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通过《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居民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树立了文明、友好的家庭观念,为辖区法制环境良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受到广大居民一致好评。

小巷调解室设在最基层,设在群众中间,走进矛盾之中去解决矛盾,有利于矛盾的快速有效化解。调解工作的发起,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社区,根据化解矛盾的需要,双方都可以发起组织调解。调解的时间灵活机动,包括节假日,根据群众需求安排,方便群众。调解的地点,以小巷调解室为主,也可以根据矛盾化解需要,在其他地方包括群众家里,或者法院内设调解室。参与调解的人员,不仅有法官、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根据需要,还可以动员邀请矛盾双方的亲戚、朋友、邻居等共同参与。工作责任到人,不走过场,不推诿,不扯皮。小巷调解室和党员说事点共建工作室成立以来,双方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一百余起,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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