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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已有884家实体店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2022-10-25  

  线上购物可享一键退换货,在线下实体店购物也能享受“后悔权”。10月2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9月底,马鞍山市已有884家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激发消费潜力,促进马鞍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积极引导经营者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行动,鼓励实体店经营者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不产生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放心消费,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12315”)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承诺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实体店内消费时,应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12315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要详细了解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的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信息,避免产生纠纷;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凭此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货;要注意商品退货时限,配送类商品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的次日起计算,自提类商品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不影响经营者的再次销售。

 

  此外,市12315还提醒消费者,在退货时,要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保修卡、说明书等一起返还;如赠品不能返还,应与经营者协商,支付相应货款。消费者要注意与经营者商定无理由退货的返款方式,协商不成的,由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款。消费者还要注意一点的是,退货需承担运费,双方在费用上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消费者要注意购买的商品如果并非用于自身正常消费需要或有违诚信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责任编辑:董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