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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022-11-09  

    根据省统一部署,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一是全面统筹开展。为加强“信用马鞍山”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作为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局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马环办〔2022〕34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马鞍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马环办〔2022〕78号)等,全面组织开展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信用评价专题培训班,各县区、开发园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马钢等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马鞍山市环境信用评价”微信群、QQ群,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指导,强化企业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意识,引导落实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组织大气、土壤专题培训班,围绕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法规、企业环境管理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专题培训。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评为环保诚信企业和良好企业的,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它补助资金、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环保评先创优时,予以积极支持。对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和不良企业的,加大执法监察频次,督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守信,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董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