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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的“城市名片”更闪亮

2022-08-05  马鞍山文明网

  “家里有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去上牌,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头盔……”8月3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常宏凌来到辖区陈家村、芦场村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以及“戴头盔、安全行”宣传活动。

 

  活动中,常宏凌向村民发放相关宣传单页,还现场介绍电动自行车具体上牌流程,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常宏凌还向广大村民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交通安全连万家,平安出行靠大家。依法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让流动的“城市名片”更闪亮。

 

  城区设55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

 

  8月4日上午10时许,在位于佳山路与湖南路交叉口的长隆车行,刚买了一辆电动车的李晓东没有去交警大队,在车行便办理好了电动车车牌,当场给新车安装上。

 

  “现在真是越来越便民了,不用在车行与交警大队两边来回跑,在店里买了电动车就能当场上牌,实在是太方便了。”李晓东说道。

 

  记者从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让群众可以放心购买符合国标的正规电动车,还能快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实现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目前我市城区设有55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群众在店铺购买车辆后即可办理上牌。此外,我市主城区花山、雨山、秀山、楚江、开发区5个交警大队队部,也为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即日起,马鞍山交警将加大路面执法管理力度,重点针对城区上道路行驶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这里需提醒的是,上牌时,车主本人需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以免跑空。

 

  佩戴安全头盔 自觉文明出行

 

  8月4日上午6时55分,在金鹰路口,花山交警大队辅警曹芊临上岗前将一个喇叭挂在了路口的非机动车信号灯下,按下开关,喇叭里传来一阵声音:“市民朋友们,交通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缓冲减震作用,让伤害率下降70%以上,马鞍山交警提醒您: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马鞍山交警为您的安全意识点赞!”

 

  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文明出行。当天,在路口执勤,看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曹芊和同事总不忘提醒。

 

  “师傅,骑共享单车要把头盔戴起来,注意出行安全。”当天上午10时20分,看到迎面一位骑着电动单车的男士未佩戴头盔,曹芊立即将其拦下开展宣传教育,耐心说明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想起来,下回一定注意。”在曹芊的提醒下,该名男士将车篮里的头盔拿了起来戴在了头上。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工作。其中,在早晚高峰期,安排优势警力,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并通过督促骑乘人员签订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倡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等方式,提升劝导工作效果。

 

  同时,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要按照文明交通劝导常态机制要求,组织发动党政机关干部、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大中院校学生,以及全社会各行各业志愿者,参与我市主要路口路段的文明劝导活动,会同公安交警,劝导、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登记上牌,并佩戴安全头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董 磊